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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置業必讀: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前要留意嘅五件事
首次置業往往同時牽涉大額資金、按揭批核同法律文件。簽署臨時買賣合約(臨約)前若未做足準備,日後可能面對業權、付款時序或稅費預算上的壓力。以下五點,是香港買樓常見而實用的提醒。
1. 臨約一簽,責任隨即生效
臨時買賣合約並非「可隨意反悔」的意向書。一旦簽署並支付訂金,買賣雙方通常已受合約約束。未有律師審閱條款前,切勿輕率簽署由地產代理或對方草擬的臨約。
特別留意完成交易日期、訂金金額與用途、違約後果,以及是否設有「按揭不獲批」等退出條款。條款含糊時,應要求以清楚文字寫明,避免日後爭議。
2. 查冊與業權核實不可省
律師會就物業進行土地查冊,核實業權是否清晰、有否按揭、法庭命令、釘契或其他負擔。首次置業人士尤其應了解單位有否欠管理費、有否違例改建,以及業主身份是否與賣方一致。
若查冊結果顯示問題,應在律師協助下決定是否繼續交易、要求賣方先行解決,或按合約權利處理。自行假設「住得人一定冇問題」並不足夠。
3. 按揭批核時序要預留緩衝
銀行或財務機構批核按揭需要時間,收入證明、估價及壓力測試結果都可能影響最終可借金額。臨約上的成交期應預留足夠空間,讓按揭申請有機會完成。
若按揭額度不足,可能需要補足首期或重新安排融資。簽署前先向銀行或按揭中介了解大致可借水平,並與律師討論萬一批核延誤或不足時的處理方法。
4. 印花稅、律師費與其他開支預先預算
除樓價外,首次置業還可能涉及印花稅、律師費、按揭手續費、火險及搬遷開支。稅率與優惠條件會因個人身份、物業用途及當時法例而異,應以律師或稅務顧問的最新說明為準。
建議在落訂前做好總現金流預算,避免只計算首期而忽略稅費與專業費用,以致接近成交時資金緊張。
5. 交樓、交接與實用檢查
成交前應安排睇樓交接,核對傢電、裝修、間隔是否與約定相符,並了解水電、管理處手續及鎖匙移交安排。若發現重大不符,應即時通知律師,按合約權利跟進。
首次置業亦宜預早了解物業管理費、地租/地稅及日常維修責任,以便入伙後順利管理單位。
結語
首次置業的關鍵,不在「快簽」,而在簽署前弄清合約責任、業權狀況、按揭時序與總開支。若你正準備買樓,歡迎經本網站提交查詢,葉謝鄧律師行團隊可協助審閱文件、查冊及安排成交程序。






